黨員干部絕不能搞虛假脫貧
千招萬招,不能落實就是虛招;千條萬條,沒有實效就是白條。脫貧攻堅是一場必須打贏打好的硬仗,越到最后時刻越要響鼓重錘,決不能搞急功近利、做表面文章,要防止“搞場面”、“瞎折騰”、“造數據”等虛假招式。(7月4日,新華網)
消除貧困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是貫徹落實群眾路線的生動體現,更是推進經濟跨越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迫切需要。深入推進扶貧工作事關黨的執政基礎,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現實意義十分重大。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貧困人大幅減少,這使千百萬貧困群眾面貌煥然一新,激發了貧困地區的致富活力,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提供了強大勢能。這份成績單聚集了全黨、全國人民的智慧和辛勞,來之不易。
但是,扶貧工作的開展卻并非一帆風順,有的貧困戶不買賬,坐等脫貧思想嚴重;有的地理條件實在太差,幫扶力度空前卻成效不大;還有的貧困戶自身缺乏勞動力,增收途徑相對有限……重重困難之下,有的地方為完成任務卻搞“數字脫貧”,不把貧困戶收入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作為脫貧依據,而是靠一支筆編造脫貧數據,出現了“假脫貧”、“偽脫貧”的現象。
為官一任,主政一方,領導干部應拿出扎扎實實的扶貧成績單造福一方百姓,要用實際脫貧效果說話。那種大搞“數字脫貧”的弄虛作假行為,受苦的是貧困群眾,傷害的是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這種“跑偏”的政績觀必須糾正,這股歪風必須剎住。
脫貧工作絕不是“說說而已”,來不得半點投機,更摻不得半點水分。“小康不小康,關鍵在老鄉”,要真正讓貧困群眾富起來,防止隨意脫貧、數字脫貧等現象,筆者認為一要建立嚴格、規范、透明的貧困退出機制,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量減少、貧困縣退出、貧困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情況、駐村幫扶情況、扶貧資金安排和使用等進行考核,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二要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進一步發揮好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嚴格按照村民小組推薦、民主評議、入戶核實、公示公告、退出審批的程序搞好脫貧退出工作,規避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弊端。三是要建立嚴格考核問責機制,各地在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時,必須把嚴查、嚴懲各類假脫貧當成工作重點,嚴格考核,嚴肅懲處。(文/王與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