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要防止有錢人、有權人成為法外之人
2019-07-20 10:24:19
中新社成都7月19日電 (記者張子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19日在成都說,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走向放任,只有依靠強有力的外部監督制約,才能防止權力濫用。要全面推開監獄巡回檢察,主動發現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突出問題,要防止有錢人、有權人成為法外之人。
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當日上午在成都舉行。郭聲琨在講話中,特別強調要破解監督制約難題,全面增強執法司法公信力。
第一,強化政法系統執法監督。盡快制定出臺加強政法系統執法監督的意見,完善和改進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制度。中央政法單位要組織開展執法司法大檢查和專項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要適時組織開展虛假訴訟和民事審判深層次違法問題監督專項活動。
第二,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盡快修訂《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改變“重判輕民”的法律監督格局。推動加強對民事案件審判的檢察監督制度機制建設,對重大案件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拓寬監督的廣度和深度。要全面推開監獄巡回檢察,主動發現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突出問題,要防止有錢人、有權人成為法外之人。
第三,強化懲戒問責。明確法官檢察官懲戒與紀檢監察職能的邊界,理順懲戒程序與紀檢監察程序的銜接機制,建立程序嚴格、保障有力、處罰慎重的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確保錯案責任倒查問責機制落到實處。
第四,強化執法司法公開。構建開放動態透明的陽光執法司法機制,主動將執法司法全過程、全要素依法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要在法院檢察院系統內部對律師代理情況進行公開,對司法人員辦理案件長期由同一名律師或者同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的建立動態監測分析機制,對涉嫌利益輸送等問題依法嚴肅查處,嚴防司法人員與律師相“勾兌”。(完)